云南省发布《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》
到2027年 美丽云南建设成效显著
近日,云南省委、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《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《实施意见》明确,要让“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”绿色主题更加鲜明,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云南。“十四五”深入攻坚,“十五五”巩固拓展,“十六五”整体提升。到2027年,美丽云南建设成效显著;到2035年,美丽云南建设目标基本实现。
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
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典范。践行“昆明—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”,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。实施101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行动。到2035年,典型生态系统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。
构筑“三屏两带六廊多点”生态安全格局。到2035年,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建成,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0%,生态系统格局更加稳定。
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。到2035年,完成国土绿化120万公顷、石漠化治理618万公顷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1.39万公顷,森林覆盖率达到61%,水土保持率达到79%,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。
全面保障生物生态安全。加强以高黎贡山为重点的区域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,申报建设10个以上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,布设不少于900个生态质量监测样地。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,到2035年,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。
加快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
构建科学有序国土空间格局。统筹优化农业、生态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,坚守7857万亩耕地红线;强化执法监督和保护修复,坚守11.32万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;落实“一圈一群两翼一带”城镇空间格局,严守城镇开发边界。
聚焦“三大经济”推动绿色转型。到2025年,建成15个零碳园区、10个以上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。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。到2027年,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%;到2035年,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60%,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30%。
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。到2025年,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%以上;到2035年,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。
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美丽云南
呵护蓝天白云,到2027年,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到20.5微克/立方米以下;到2035年,下降到20微克/立方米以下,美丽蓝天成为云南标配。
保护清水绿岸,到2025年,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;到2027年,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2%左右。
守护良田沃土,到2027年,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%以上,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;到2035年,地下水国控点位Ⅰ—Ⅳ类水比例达到国家要求,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。
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,到2025年,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75%。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,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。到2027年,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比例达到60%,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;到2035年,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实现全覆盖。
严控环境风险,到2027年,建成滇中、滇南、滇西3个区域环境应急储备中心。
打造多领域美丽示范样板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,要共建共享“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”,推进云茶、云花、云咖、云果、云药等系列“云品”成为金字招牌。
大力开展美丽示范建设,建设滇中绿色低碳高品质生活宜居地、沿边生物多样性和民族生态文化协同发展廊带、滇西世界级生态旅游目的地、滇东北生态环境修复改善样板区。
建设美丽城市,推动昆明都市圈发展方式绿色转型。到2025年,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%以上,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65%以上,建设不少于30个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。
建设美丽乡村,到2025年,建成300个绿美乡镇、600个绿美村庄;到2027年,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%;到2035年,美丽乡村基本建成。
建设美丽河湖,到2027年,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%左右;到2035年,“人水和谐”美丽河湖基本建成。(记者 董宇虹)